教育兒童的方法不是只有批評和懲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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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在我們學校里,孩子可以自由地活動,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沒有紀律。實際上,紀律是必需的。如果我們想讓兒童擁有自由活動的權利,讓他們在我們創(chuàng)建的環(huán)境中通過自由的活動獲得經(jīng)驗、發(fā)展自己,我們就必須更多地關注兒童在活動中的紀律。當兒童開始能夠集中注意力工作,紀律的重要性就會在很多方面體現(xiàn)出來。兒童的“工作”越積極,老師的工作就可以越消極。事實上,老師這時可能只需要站在一邊,什么都不用去管。正如我們前面所講的,這種狀態(tài)為兒童以后融入社會打下了良好的基礎。

  有些入看到這里可能會想,如果孩子永遠處于沒有成人約束的狀態(tài),該有多好??!

  確實,兒童以這種狀態(tài)在一起“工作”,對他們以后的生活具有重要意義,這其中蘊涵的奧秘就像胚胎發(fā)育一樣微妙,我們不應該打擾孩子的這種生活態(tài)。我們?yōu)閮和峁┪镔|(zhì)條件、創(chuàng)建發(fā)展環(huán)境,就是在為兒童進入這種狀態(tài)打下基礎。

  有些老師可能要問:“在孩子犯下錯誤時,如果我們不幫助孩子改正錯誤,那如何才能讓他們走入正軌呢?”許多老師也認為自己的主要工作是批評兒童,不管是在對待孩子的學習問題還是道德問題上,老師都會采用這種方法。老師們認為,教育兒童應主要依靠兩個方法:批評和懲罰。

  如果我們不得不對一個孩子進行獎勵和懲罰,說明這個孩子已經(jīng)失去了自我約束的能力,約束的方法必須由老師提供。但假設他們正在進行工作,我們不斷地給他們獎賞或懲罰,這只會嚴重地妨礙孩子心靈的自由。我們的學校是崇尚自然、自由發(fā)展的,所以我們絕不使用獎勵和懲罰的方法來約束孩子。在一般情況下,孩子都是自由地進行工作的,這時獎勵和懲罰對他們來說都是完全沒有必要的。

  我們要求不對兒童進行獎賞也許不會引起太大的爭議,因為很多父母其實平時并不重視獎勵孩子,頂多給兒童一次獎賞,所以提倡不獎勵孩子不會給父母們帶來太大的損失,也不會對兒童造成過多的影響。但懲罰就不同了,我們幾乎每天都在懲罰兒童,比如,糾正兒童練習本上的錯誤。糾正之后,兒童的分數(shù)可能一下就從0分長到10分。難道給孩子0分能夠改正他們的錯誤嗎?于是,老師可能會說:“你總是犯相同的錯誤,你根本就沒有聽講,如果你再這樣下去,你永遠也不能通過考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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